第75章 黄强成事了 (第1页)

作者:狂人啊Q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周一回到学校,将第四街的情况跟黄元说了一下,黄元竟然一点都不意外。

不是他知道了什么,而是他早就猜到了这一切。他说容易的钱不是给他挣的,还说他只能在南门镇建一条街。当第一条街建起来后,后面的街区就变成了容易的钱,那是给某些人准备的,不是普通人有资格赚取的。

他倒是一个明白人。挣钱,挣大钱,还轻松,容易,这种事有,但前提是你得有实力,而且是特殊的实力,比如权力。

显然刘维明、百人团和黄强,都属于这种有权力的人。

黄强以前可以看做是百人团一系,但随着控制了马家窝棚,现在有了自己的根基,看到他跟刘维明混到了一起,大概还能看出他似乎已经不再受百人团控制,或者正在试图摆脱百人团的控制。

当金乐将自己的态度告诉黄元后,他开始意外了。

“你这不是把钱往外推吗?你真没必要硬拉上我。有我没我,都一样。”

这点倒跟黄强说法一致。

金乐道:“哎,你小子真是个商人啊。你知道咱们宿舍里,我要找一个人当兄弟,会找谁吗?”

黄元道:“当然是我了。”

金乐摇头:“不,你确实很会办事。但真要跟一个人当兄弟,我选梁柱。梁柱虽然脾气臭,但有一点,他会跟我患难与共。”

黄元大受打击:“为什么,你这没有道理。你跟他做兄弟,没什么好处。”

金乐教育他:“你得好好想想了,做人,不能永远只想着利弊。有时候你会知道,兄弟不是钱能买到的。人可以跪着挣钱,但不能真的做了钱的奴隶。”

黄元大受震动,尤其是金乐说‘人不能做钱的奴隶’时,颇有一种高深莫测的味道,让他还不太明白,但觉得好像很有道理。

他想了很久,似乎想明白了:“我懂了。你放心,既然你让我帮你做事。那我一定会跟他们谈出一个合理的价钱,一定能得到比他们打算给你的更多。”

金乐不由摇了摇头,这小子还是不明白。

不过黄元确实做到了他以为的,当天晚上他就回了趟南门镇,给金乐谈到了一个非常有利的条件。

在第四街的合作中,刘家窝棚负责清理土地,不需要黄元投入任何资金,回报是他们占两成街区地皮,黄强拿一成,金乐拿两成,还有一成地皮留作公地。在后续开中,将由黄元和金乐合股的新街置业投入全部资金进行开,获得剩余的四成地皮。加权算下来,金乐将能从总收益中得到28%的份额,比在第三街翻倍还多。不过黄元还是得到最多的,他得到了32%的收益。

谈成之后,第四街的修建计划立刻启动。刘家窝棚并非没有投入,他们相当于投入征地的成本,黄元在第三街修建的时候,清理出地皮总共花费了8ooo金,其中5ooo金给了窝棚住户,3ooo金作为马家帮的酬劳。刘家窝棚自己动手,假如他们愿意给住户出钱,最多也就是5ooo,况且他们并不一定会出这笔钱,因为不少地皮本身就掌握在刘家和他们的亲戚朋友手中,最后能用街区地皮折现,所以他们真正付出的现金成本可能很低。但他们只要求两成地皮,还是很有诚意的。

有诚意,干起活来自然有干劲,三天时间就将土地清理了出来,黄元雇佣的勘探队伍开始丈量土地,可这时候出事了。

百人团再次插手,第一街、第二街战斗队开进了第四街的空地上,原本声称能摆平百人团的黄强,却找不到人了。刘维明效仿当初马家窝棚的做法,动员了好几万人打算跟街区对峙,结果是大家坐下来一场谈判,刘维明退让了。

当周末金乐回到家里的时候,第四街兴建计划已经暂时搁置,黄元黑着脸告诉金乐,他们都被黄强摆了一道。

那天晚上谈判的时候,金乐还在城里,并没有参与。黄元、黄强和刘维明都参加了,在跟街区代表的谈判中,黄强明显站在了街区一边,刘维明孤掌难鸣,最后只能被迫让步。答应第四街的建设往后推一年,一年后街区不再插手。

“也许是百人团给他的压力太大了。”

金乐替黄强说话,毕竟黄强跟金乐算是同辈人,都是在街区长大的。黄强善于钻营,可毕竟他是在百人团手下讨生活的,他的治安所长职务,百人团说撤就撤了。

黄元叹道:“没这么简单。黄强火并了马家帮之后,就当上了第三街治安所长。之后他收编了马家帮的人,组建了战斗队和治安队,可是两个队的队长,都是从街区派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