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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督造火器军 (第1页)

作者:甘庄柳下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近日,大宋上下虽然看似非常平静,但只有皇上和三五个权臣知道,火器军城墙内,量产铁管火枪的车间正热火朝天、如火如荼。我带了卫队督查火器军,却被一镇守禁军中年将领我的卫队挡了下来。禁军将领是梁太尉新近调来之将,他拿出圣旨说道“禀殿帅,皇上有旨,除皇上、梁太尉、宿太师、吴枢密使和殿帅外,任何人及其侍卫都不可进火器军城门,既是皇上到来,护卫之责交由镇守禁军负责,其他任何人不得踏进火器军城池颁布!”

我听了也不强求,毕竟说要提高安保级别的人就是我李逵,我总不能出尔反尔?于是,叫梁一刀带了卫队在城门外候着,我进去转转就回。

进去一看,与之前的安静环境大不一样,到处是车床声、应答声、拉运声。来自全国各地知名匠人正全神贯注地操作着各种机械,加班加点赶进度,车间内一派热火朝天的繁忙景象。在铆焊车间,钢花四溅、机床轰鸣,秩序井然。工匠们都在为生产赶进度,到了午饭时间,工匠们还在换班加紧干活。一些家属也投入到搬运中来。有着多年工匠经验的老工匠工人一边熟练地调整着工件,一边说“谁不愿意多休息,可是军队的需求这么多,大家都待不住啊!

车间忙,说明国家准备打仗了。我们工匠多流汗,大宋官兵就会少流血。”

走进组装车间,我在这里看到有1oo多个工人在做组装工作。这里也是一片热火朝天的生产景象,工匠们正在进行紧张劳作,劳动热情高涨。一位老大爷正等着转运枪械,他说“俺儿子被朝廷征用,我们家属也被接到这里,还给我们家属挣钱养家的机会,我身体也好,多搬运武器,也是尽我自己的微薄之力。”

最后一关是试射车间,车间在偏僻的城墙一角。火枪经家属拉运队拉运来后,专业官兵在这里试射检验,不合格产品会被送回旁边的老专家车间,查找原因,再次维修。维修合格,再送回试射车间做最后检验,直至试射检验合格,再经家属拉运队拉运至合格火枪库房贮藏。这里由石板砌成,有重兵把守。。。。。。

李应告诉我“这里的条件非常简陋,但士气挺高。缺少原料,就自己动手创造;没有专用设备,就用手工加工。制造过程中,枪管加工是难点。没有深孔加工设备,工人就在车床上人工钻孔;没有拉线机,工人就用冷挤压的方法制造膛线。很快,依靠群策群力,大宋第一批火枪就制造出来了。。。。。。”

我一路看来,欣喜不已,拍着蒋敬的肩膀说“兄弟辛苦了!”

又对蒋敬身旁的卫队长、陪戎校尉李忠及其十名陪戎副尉说“各位弟兄,火器军军长蒋敬现在是皇上关注之人,拜托弟兄们全力保护,保证安全!”

李忠等抱歉道“谨遵殿帅吩咐!”

我不再打扰火器军生产,转身告辞出来,带了卫队准备回去。脑子里全是火器军营里热火朝天的繁荣景象。

突然,先前那名阻拦我的卫队进火器军营城门的中年将领拦在我的马前,跪倒在地。梁一刀先前被拦,不让进城,早就窝着一肚子气,见他又拦住不让走,也不管人家军衔大小,跳上前去,一脚踢翻,还要再打。我呵斥一声“梁一刀,你反了天了?他不过是领旨办事,你打他作甚?”

梁一刀只好站在那里,怒目而视。

我喝道“将军谨守城池便是遵旨,皆为皇上做事,自家兄弟,跪着做甚?站起来说话!”

那中年将领肤白体壮,立即站起身来,抱拳说道“殿帅,前时阻拦殿帅卫队,是为公;这时拦在殿帅马前,却是为私。”

我听了立即天下马来,说道“你先安排城门值守,再来马前回话吧。”

那中年将领快步跑过去,向另一名红脸青年将领吩咐几句,然后跑回来。向我讲起他拦我马前的原因。原来,这中年将领是步军营指挥使,名叫王佐,母亲去世,葬于绍兴狮子坞。上一个月,王佐母亲的坟墓突然被人盗掘,遗骸被乱丢于荒野。在中国人的观念中,掘人坟墓、戮人尸骸,是对人最严重的羞辱,也是罪同杀人、法有严惩的恶行。当时王佐的弟弟王公衮,刚被提名为乌江县县尉(相当于县警局警长),还未赴任,正居家候任。得悉母亲遗骸被辱,当然十分愤怒。但是,当地衙门却迟迟破不了案。王公衮是一个有着刑侦天赋之人,决定亲自出手抓捕盗墓贼。经过一番明查暗访,果然让他查出掘母亲坟墓的人,是本村无赖嵇泗德。那个嵇泗德,也是一个盗墓的惯犯,“掘冢至十数”

,曾因掘墓失败而被官府逮住过,却未知何故,又给放了出来,继续偷偷干着盗墓的勾当。王公衮访得嵇泗德下落,很快就将他抓住,押送到绍兴府治罪。按照《宋刑统》,“诸冢者,加役流;已开棺椁者,绞。”

犯下盗掘他人坟墓罪行的人,判加役流刑;如果不但掘墓,还打开棺椁,属于侮辱尸体,罪至绞刑。嵇泗德掘墓开棺,曝人尸骸,显然已经触犯了死罪。然而,不知为何,绍兴府却给嵇泗德判了轻刑“止从徒断,黥隶他州”

,即刺配他州,总之被轻判了。

王公衮得知侮辱母亲遗骸的罪犯才给判了一个挠痒痒一般的刑罚,不胜悲愤。此时,嵇泗德还被关在绍兴府钤辖司的监狱内,尚未释放。王公衮便寻了一个理由,诱使监狱的守卒饮酒,将几个守卒灌醉后,王公衮手执尖刀,进了关押嵇泗德的牢房,手起刀落,一刀结果了嵇泗德的性命。又斩下嵇泗德的脑袋,用手提着到衙门投案自。依大宋律法,故意杀人,当判死刑。但在中华法系中,这类“刺杀辱母者”

的血亲复仇,一直都得到一定程度的谅解。即便在后世法治国家,王公衮的行为通常也会归入暴力型“私力救济”

的范畴,跟一般杀人罪行不太一样。宋朝政府也是将血亲复仇跟一般杀伤罪区别开来,《宋刑统》规定“如有复祖父母、父母之仇者,请令今后具案,奏取敕裁。”

宋徽宗时又立法补充“有因祖父母为人所殴而子孙殴之以致死者,并坐情理可悯奏裁”

。据此法意,“刺死辱母者”

显然属于“情理可悯”

的行为,对这一刑案,地方无权作出终审判决,需奏请大理寺、刑部裁决。因此,绍兴府将王公衮系狱之后,马上呈报朝廷裁判。王公衮的兄长王佐得知弟弟杀人入狱,想赶紧设法营救——得知我来火器军营,便想将自己的军职交还皇帝,愿意用自己的官职来替弟弟赎罪。

我一听,原来是此等事情。骂道“将士们日夜操劳,却被一个乡间盗墓贼惹得寝食不安。还有什么公理?”

我安慰王佐认真镇守,其弟王公衮之事交给我来办。王佐见我官居高位,竟然轻易答应为一名下级将领帮忙,高兴不已,立即爬下叩头。我大骂一句“王佐,男人膝下有黄金,军人只能站着死,绝不跪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