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 (第1页)

所以夜朗一直疯狂赚钱,然后依然很穷。

母亲来源于上个世纪,对于现代通讯工具的接受程度并没有那么高,但是每次为数不多发来信息,都表达了她对夜朗的担忧。

休假的时候,还会对着夜朗脸上的伤口落泪,不再像记忆中那样养尊处优细嫩的手,握着他的手说,阿朗,阿妈不治了。

当然不可以不治病。

所以在夜朗得到了一份能让他活在阳光下的工作机会时,他还是挺高兴的。

哪怕这份工作只是当江城苟家千金的保镖——这种完全不符合他当时在下城区地位的工作,他还是欣然接受了。

毕竟苟聿很大手笔,工资真的开的不少,几乎能cover掉一大半疗养院的费用基础所需。

……

刚开始的时候,夜朗挺讨厌苟安的。

这个出门前光捣鼓自己的头发就要弄二十来分钟的千金大小姐,习惯性用鼻孔看人,皱着眉接受了保镖这个东西,对他从头到尾全部的评价就是,「长得还行,周雨彤应该会嫉妒得发疯。」

在她背过身去的一瞬间,错过了新上任的面瘫保镖先生,嘲讽掀起来的唇角。

上任的第一天,苟大小姐跟小姐妹们约了下午茶。

夜朗亲眼目睹了她用牛扒刀在肉上,仿佛没吃午饭似的随便划拉了两下,一脸厌倦地扔了刀,叫来了餐厅经理,面无表情地说,「牛肉太老或者牛扒刀太次,你选一个。」

看着疯狂鞠躬道歉的餐厅经理,夜朗心想,这个大小姐,屁事真的好多。

……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夜朗都没什么存在感地跟在苟安身边。

两人一天里大概有十二个小时捆绑在一起,偏偏说的话一般不超过三句。

苟安和陆晚第一次产生冲突是夜朗始料未及的,陆晚找了份临时工,在游轮上专职照顾某位千金大小姐的猫——

招聘那个人很想得开,年轻小姑娘肯定细心又有爱心,让她来照顾猫一点毛病都没有。

然后不幸的是,那只猫死了,更不幸的是,“某位千金大小姐”

是在夜朗看来屁事真的好多的苟安,苟安大发雷霆,当众羞辱了陆晚。

夜朗全程扮演的角色就是在苟安把红酒倒到陆晚头上还想用红酒杯砸她时,伸手接住了那只红酒杯。

「他们在看。」

保镖略微沙哑的声音引来了苟安冷冰冰的一瞥,她没有再继续发难。

之后苟安被父母叫到了船舱一顿安抚,又说了她不该那么冲动明天指不定上个“富家千金为富不仁”

的头版头条。

苟安坐在沙发上红着眼说,「这算什么,要不是夜朗,我还想用酒杯砸她呢!

「还好你没砸,砸着脸你就等着警察来找你聊天吧——谢谢人家夜朗了没?」苟聿问。

这是苟安在这一天第二次转向夜朗。

她对他翻了一个超级大白眼。

……

苟安对陆晚的恨从这一天埋下祸根,之后各种发展顺其自然,再爆发是又一年的成年礼宴。

虽然今年她并不作为主角出现,苟安还是早早开始挑选心仪的礼服,只等着和未婚夫贺然在开场舞这个全场瞩目的场合,惊艳众人。

但意外总会发生。

苟大小姐理所当然地以为自己会和未婚夫共舞——当然按照规矩确实也是这样没错——但她是万万没想到,贺然邀请的人是陆晚。

造化弄人,知道这件事的那天,正巧是苟安在礼服店试礼服。

原本换上了礼服的她光彩照人,正沉浸在千金团姐妹们的彩虹屁里无法自拔,唇角翘得能挂油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