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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金和羽睦 (第1页)

作者:劭廿郎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当天晚上,李元锦就真的在校场上点起了篝火,准备了酒肉,和三百来个金吾卫羽林军的人在一起喝酒。

东西都是从凌江将军那里讨来的,这位将军一听哗变变成了聚会,斗殴变成了喝酒,心中的大石头落了地,别提有多高兴了,二话不说就准备了十几头牛羊牲畜和百十坛酒,亲自送到了校场之上。

校场之上的两队人,刚开始身边坐的还是自己家的兄弟,毕竟前不久还势同水火,突然坐在一起有些尴尬。但是双方之间再也不像之前那样泾渭分明,双方之间的距离,已经是稍微伸手够一下,就能碰杯了。

篝火点起,酒肉备上,李元锦还特意找出了那个喊着一个金吾卫可以打两个羽林军的人,又随意点了两位羽林军,让他表演一下如何以一敌二。不出意外的,那个金吾卫被人揍成了猪头一样,但是却没有生气,被两个羽林军从地上拉起来,有些羞赫的坐了回去。

然后李元锦又分别点了两个金吾卫和两个羽林军,让四个人在校场中央打了一架,双方打了个平手,都吃了点小亏,但是谁也没有占到便宜。

开了这个头,就开始有一个或三五个的人从自家队伍里走出来,向着对面的人邀战。但是再出来的人,已经从拳来脚往,变化成能了角力摔跤。没有了军中学到的杀敌技巧,只有双臂绞缠,肌肉碰撞的豪气。

原本双方之间的隔阂,敌视,嘲笑和讥讽,已经参杂在汗水里,在肌肉碰撞之间,觥筹交错之间,深埋一心底,再也无人翻出。

这场聚会在郑库和殷俊的下场比试中迎来了高潮。两人没有用武功,也没有角力摔跤,而是各自拿了一根大腿粗细的木棒,奋力挥舞,相互碰撞。没有技巧,没有花俏,只是单纯的膂力对拼,谁的棒子先脱了手,就算输了。

二人咬定牙关,互相抡棒互砸了百十下,只见木屑翻飞,两根棒子被二人双双撞断,两人均是虎口开裂,但是没有一人脱了手。最终,两只鲜血淋漓的拳头撞在了一起,两碗斟满的烈酒也被一饮而尽。

文武看着这些相互较量,喝成一团的军士,双方之间再也没有隔阂,一个个勾肩搭背的搂在一起,喝的性起的,已经将头盔甲胄不知道扔到哪里去了,光着膀子站在一群人中,扯着嗓子吆喝着喝酒。

他慢慢的啜了一口酒,很是赞赏的说道:“元。。。榜眼大人,你这手稀泥和的是真的不错。一场哗变愣是被你搅和成了一场聚会,这群白天还在相互敌视的人,现在居然能坐在一起喝酒,称兄道弟。你啊,真的是太让我意外了。”

李元锦也端着一碗酒,小口小口的慢慢喝着,他回道:“文叔,你就称呼我为元锦就行。看的出来,你和张家压根就不是什么主仆关系,您也不用跟我拘礼。”

文武哈哈一笑,说道:“如此,我就腆着老脸称你一声元锦了。你这一手活路,太。。。出人意料了,估计那些金吾卫羽林军到现在都没想明白怎么会被你简简单单的就带偏了,而且被你简简单单的就将两方的人撮合在了一起。只是你信不信,别看这群人今天晚上在一起喝酒吹牛,好像十分尽兴,但是明天酒一醒,他们就得回味这些事情。可能不会再像之前一样剑拔弩张,但是只要一回到各部,就还是那水火不容的架势。”

李元锦笑着回道:“文叔,你想说我这一手路子太野了吧,说什么出人意料。这活阿越干不来,今天如果是他在这,他只会强令双方人马撤退,然后再分别好言相劝,因为他从小听到的,就是忠君爱国,就是匡扶社稷,所以他不会像我这么干,一如之前他没有想到的破局办法一样。”

“如果这样,金吾卫和羽林军虽然撤兵,但是双方之间的仇恨只会更重,而且还会捎带恨上阿越。那之后我们在去让他们办事,抗命不敢说,消极怠工是难免的,这不是我们需要的结果。化解金吾卫和羽林军的宿怨?我没那么大脸面,也没那本事和心情。但是至少这三百人,必须要如臂指使,同心协力,我们才能做好之后的事情。至于他们回去之后怎么样,说句不好听,就算他们把脑浆子打出来,与我何干?”

“阿越路子太正,反而容易被老狐狸们逼到牛角尖里,反而是我这样没什么顾虑的人,做起事来他们才更料不到。但是做大事,必须得是阿越这样的人才行,否则其路不正,容易拐到谁也救不回来的死胡同里。”

李元锦端着酒,低声的和文武说着这些话。因为不胜酒力,他的脸上已经起了一大片的酒晕,眼睛也有些迷离。不远处的篝火映在他的眼睛里,一跳一闪的,文武看着他的脸,突然就有了种自己已经老了的感觉。

文武将碗递到他面前,与李元锦碰了一下,一口饮进碗中的酒说道:“从小我就看好阿越,聪明、机智、而且心术端正,我总觉得他是我见过的年轻人里最优秀的一个。可是今天看了你,才知道原来还有与他不相伯仲,甚至略微优秀的人。年轻人,真是一个美好而残酷的词,尤其是当一个老家伙来念叨这三个字的时候,就真的感觉自己已经老了。”

李元锦的酒刚送到嘴边,听到文武这样说,不禁开口笑道:“文叔你可不老,看着就是二十岁出头的样子。至于阿越,他确实很优秀,我与他算是各有千秋吧。在庙堂权术方面,我不如他,但是在机巧算计方面,他不如我。”

“至于才学,我俩更是伯仲之间。至于你说的略微胜过的,抛开我英俊的面貌不谈,我想大概就只有武功了吧。”

说罢,他一口饮尽碗中的酒,将碗一扔,大步走到校场中央大声说道:“谁来跟我角力一场?”

文武在背后轻声的笑着说道:“只有这事,才可能是你赢不了的地方。”

李元锦大踏步走进校场之前,就已经将身上的长袍脱下扔在了一边,现在只穿着白色的里衣站在校场里。周围一群光膀子的军汉哄然大笑,一个声音说道:“榜眼大人,你文才好我们是认的,武功好我们也见识了。可你要说角力,就你这小身板儿,就跟你的酒量一样,不济事的。”

周围又是一阵哄笑,李元锦指着生的那个位置,眼神迷离,口齿不清的说道:“谁说的?给老子站出来!

不管是喝酒还是角力,你挑。今晚这校场上,咱俩只能又一个站着回去。”

众人又是一阵欢呼,各个都喊着榜眼爷豪气。说话的那人在众人的撺掇下站起身来,是一个三十来岁的精瘦汉子。身上盔甲不知道仍在哪里,裙甲也松松垮垮的挂在腰间,叫上的靴子脱了,赤着脚站在地上。

见到有人起身,李元锦一指他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人拱手,嬉皮笑脸的说道:“这可不能跟榜眼爷说,待会不管是我把你喝翻了还是撂倒了,你知道名字以后给我穿小鞋,我可受不了。”

四周一阵哄笑声,有人出声笑骂他每种,这时他坐的那处里有人出声道:“榜眼爷,这狗日的叫魏成,刚才还跟我们说他很佩服你,想要敬你酒呢,这会就怂了。”

旁边有人接着说道:“就是,这孙子还说他家里有个很水灵的妹子,多少兄弟求他当大舅哥他都不肯,就想跟你结个亲,还怕你看不上他。”

众人又是一阵笑,魏成涨红了脸指着四周骂道:“笑你大爷,再笑了老子撕了你们的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