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干爹我不会嫁人的 (第1页)

作者:神与秋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南都江湖道上,对于万庆山被杀和林冬的入狱,自然众说纷纭。

但绝大多数的人认为,林冬反骨背刺大哥,急着夺权的可能性最大。

连警方都掌握了林冬买凶杀人的确凿证据了,这个人,还有什么可值得同情的?

混黑道的,最忌讳的是三件事:勾二嫂,洗马榄,穿红鞋。

所谓勾二嫂,就是勾引大哥和帮中兄弟的女人。

朋友妻不可欺,何况是大哥和兄弟的女人?

所以这条绝不能碰,碰则断手断脚,甚至命丧黄泉。

第二是洗马榄,所谓马榄,按南方和港澳一带的说法,就是关自己马的地方,即自己帮里的地盘。

你可以洗劫别人帮派的马榄,那叫打出威风扩张地盘,是功。

但你若洗了自己人的马榄,那就犯了帮派大忌。

最后一条,也是最让黑道中人痛恨的穿红鞋,这个说法很有创造性,也很生动。

生活中除了女人穿红鞋之外,还有什么样的人会穿?

当然是偷人老婆被别人老公现了,慌不择路逃跑的男人,慌乱之中,将女人的红鞋穿着就跑了。

在黑道中,以此比喻那些出卖兄弟,背刺大哥,做内奸当卧底的人。

林冬很不幸,他犯了全黑道最痛恨,也是最被人看不起的一条大忌:穿红鞋,背刺大哥。

这段时间,林冬这个白眼狼红鞋仔的臭名,已传遍了整个南都黑道,甚至隐隐有了出圈的征兆。

刚刚冉冉升起的黑道新星,转眼间沦落为阶下囚,变成江湖中人人喊打的红鞋反骨仔。

这跌宕起伏的变化,实在让人意想不到。

对于林冬臭名远扬的下场,作为始作俑者的云影社和高启江,自然是乐见其成的。

所以,他们干脆添油加醋,夸大其事彻底丑化抹黑林冬。

这样的落水狗,谁不爱打?

在这件事中,只有一个人心情最为复杂,那就是王后酒吧的老板,余紫昀。

对于林冬的入狱,她很不开心。

在她的印象中,林冬的性格,根本不可能做出这种违背道义的事。

这个男人,连自己对他的主动献身,都能做到悬崖勒马,他又怎会抵挡不住权力和金钱的诱惑?

余紫昀相信林冬是无辜的,但谁又会故意去陷害他?

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云影社。

当然,极有可能高启江也参与了,因为听说这家伙一直怀疑林冬杀了他儿子。

以余紫昀对云影社,特别是会长卢经业的了解,既然得不到林冬这样的妖孽天才,及时毁掉他,才是最合理的。

而且,卢经业除了现有的产业,他对万祺手上的家电生意可是垂涎已久。

此局,一举三得:

1。杀了万庆山,毁掉林冬,瓜分万祺庞大的利益和市场。

2。同时,云影社通过吞并万祺,就能进一步染指北区这块大肥肉。

3。云影社在南都的影响力和势力,将会水涨船高。

……

白鹭湖别墅,二楼书房。

今天的余紫昀,精神有些恍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