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纽约街头的两个吃热狗的浪子 (第2页)
路明非一把抓住他的手,义正言辞地说道,“别乱摸,咱们虽然是好兄弟,但是我可是已经有喜欢的女生了,别坏了我的清白。”
“去去去,你哪里有什么清白可坏的。”
老唐一听这熟悉的语气,十分肯定这就是路明非,于是他大手一挥,拢住了路明非半边肩膀。
“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变得这么帅了,但是既然来到了哥的地盘上,哥自然要带你吃香的喝辣的。”
老唐豪迈的一挥手,他的左手指着前方,像是指向光明的未来。
“你想吃哪条街的热狗,哥带你去吃。”
走在纽约的街头,一对奇葩的组合正式出道,左边的那个男人穿着睡裤,头乱糟糟的,右边的那个人虽然长得帅气,但是当两人站在一起的时候,他也莫名的变成了浪子模样。
而两人的共同点则是手中都拿着三四个样式差不多的热狗,一边吃一边对店家进行评价。
“街头的那家店味道不太行,他的酱料加的太多,影响了热狗松香绵软的口感。”
作为一个热狗美食大家,老唐给出了自己的专业评价。
“不过刚刚那家的热狗味道刚刚好,相比于前两家让我十分满意,要是能够打分的话我肯定给他最高的9。5分。”
老唐一边品尝着刚刚买的那个热狗又给出了自己的评价。
不过路明非可不是美食家,他以一种极其矛盾的吃法迅干掉了这几个热狗。
矛盾的地方在于他吃热狗的度很快,几乎是一眨眼的时间就能够消灭一个,但是偏偏在别人的眼中,他这种吃法非常优雅,就像是高雅的西餐厅里贵公子咀嚼牛排一样。
“不过明明,你这个度也太快了吧,我才刚刚吃到一半,你就全部干掉了,简直是大胃王在世。”
老唐看着路明非空空如也的手。
在路明非介绍自己的真名之后他就放弃了之前的大头熊叫法,而是更加亲切地叫起了明明。
他想着等到明天自己带路明非去参加那些快餐店的大胃王活动,他们两个参赛肯定会拔得头筹的。
到时候自己负责嘎嘎,路明非负责乱杀,简直就是天作之合。
路明非耸了耸肩,将手上吃完剩下的垃圾丢到一旁的的垃圾桶里。
“这可是我久经沙场锻炼出来的绝技,如何在最恶劣的环境下干净利落地吃完一餐。”
这确实不是路明非吹牛,这个课程在卡塞尔学院里真的有,而且还有着相当可观的学分。
期末考察的内容就是在一个环境极其恶劣的地方让学生们吃饭,比如有一学期就是让学生们在一间装满打开的鲱鱼罐头的仓库里完完全全地吃完一餐。
但是对于身体素质乎常人的混血汇而言,他们的嗅觉也乎常人,于是那一次考试几乎全军覆没,全部第二年重修。
而且更甚者因为这次课程患上了厌食症,每次吃饭的时候就会回忆起那间装满鲱鱼的仓库,然后趴在一旁呕吐。
算了,自己还是别想了。路明非赶紧停住自己的想象,他怕自己再想一会儿也会和那些学长们一样,听到吃饭自己就开始呕吐了。
“老唐,走,接下来我带你去吃大餐。”
路明非转头对着还在和热狗奋战的老唐说道。
老唐听到大餐之后眼睛一亮,“明明,你说的大餐一定要保真啊,不真我可不吃。”
“放心,绝对是真的。”
路明非一脸笑意,他觉得芬格尔有没有可能和老唐上辈子是兄弟呢,毕竟两个人都是听到大餐之后眼睛会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