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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青溪客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我皺了皺眉。我曾為他走過山川河嶽,我曾為他讀盡唐前書。在昏黃的燈光下,我曾一句一句地讀「紅豆生南國,秋來發故枝」。論真心,誰的心不是真心?

但真心不該被拿來比較。我不想和她繼續深入交流,淡淡道:「我聽說,崔常侍過世之前,放心不下,曾有意要你出家奉佛。他還向聖人上了奏表,聖人准了。」

崔十五娘的手指驟然收緊。

「你落髮出家,我便在王十三面前瞞下此事。」

半晌,她蒼白著臉,露出一個含義不明的笑容:「好。」

她在法壽尼寺落髮的那日,王維派人送了一篇為她而作的《贊佛文》:

「左散騎常侍攝御史中丞崔公第十五娘子,於多劫來,植眾德本;以般若力,生菩提家。含哺則外葷膻,勝衣而斥珠翠。教從半字,便會聖言;戲則翦花,而為佛事……敬對三世諸佛,十方賢聖,稽合掌,奉詔落髮。久清三業,素成菩薩之心;下雙鬟,如見如來之頂。」

「常侍待我恩深。她是常侍最憐愛的女兒,卻始終未嫁,我也為常侍抱憾。如今她入了佛門,可謂有幸。」王維寫完文章,說了這麼幾句。

「我作此文,只願能告慰常侍魂靈於萬一。」他嘆道。

我笑了笑:「崔常侍厚德君子,只是去得太早。」

有時,去得早也許反而是一樁幸事。

就像我那個傻表哥。

第85章須臾火盡灰亦滅

天寶十三載的春日,乍一看,跟開元十七年的春日也沒有不同之處。御溝中的水映出柳樹的清影,珍稀的紫牡丹旁圍滿了豪貴少年,曲江邊傳來少女的歌聲……長安的春日,好像總是一個樣子。劉希夷的「年年歲歲花相似」,大約就是此意。但人們還是渴盼春日,眷愛枝頭每一朵盛放的桃花,池邊每一株鮮潤的芳草。在一個娛樂手段不算豐富的年代,鮮少有人不愛春天,尤其——

「我來日無多,我知道的。所以,你不要勸我了,可好?我不過想上去看一看。」崔顥微笑。

我只得讓一名男僕跟在他身後照看,而我又跟在男僕後面,折騰了好一會兒,才終於登上了大雁塔。

崔顥立在北側的窗邊,凝望著下方的長安城。他穿著緋紅官袍,衣袍顏色鮮亮,春風不時吹入窗內,撩動他的衣袂,越發顯得他身姿清羸,似乎隨時都會乘風而去。

「我年少時來到長安,住了一二年後,發覺此地的春日,來得比汴州更早。我忍不住,問王十三兄。你猜,他說了什麼?」

我眨了眨眼,報以尷尬的笑:我不認識二十歲的王維。

於是崔顥悠悠道:「他說,因為長安離太陽更近。」

「確似王十三郎的口聲。」我一笑。

崔顥也笑:「我們一同往來諸王府上,賦詩、飲酒、清談,多有考較捷才的時候。我還以為,他不過又是賣弄口舌機變罷了。後來我才漸漸明悟,長安,委實離太陽太近了。不止春天來得早,而且簡直……熱得炙人。」

他的語調平和,那是一種在病重之人身上很常見的平和。但他的笑意,卻還是如三十歲時一樣,俊朗中帶著些輕狂和不屑:「我生長汴州,卻從小就知道,我是博陵崔氏的苗裔。阿耶說,似我這般聰慧,又是崔氏子弟,就該做官。從前有九品官人之法,在家鄉就能受保舉,而大唐立國以後,想要做官,就要來兩京尋一條出路,死後也要葬在長安或者洛陽——不是白鹿原,就是北邙山。」

「因此才有那麼多博陵崔氏的子弟來了長安,然後呢?崔玄暐和張柬之一起,逼迫武后退位,恢復大唐國號,最後卻落得流放身死;崔湜麼,據說生得俊美無匹,結果……」

崔湜受太平公主喜愛,和安樂公主、上官婉兒關係曖昧,還曾將兩個女兒送給李隆基,和皇室不少秘事牽連甚深。雖然他已死了四十年了,但慈恩寺是皇家寺廟,在此議論,未免不夠安全。因此崔顥沒有繼續評論崔湜,而是道:「至於他弟弟崔液……」

我打斷他:「不許你說他的不是。」

崔顥一笑,拍我的手背:「我知道,裴公和崔液是摯友,崔液去世後,裴公還曾收集他的詩文,編為十卷。我怎會說他的不是?聽說神龍時某年上元燈影之會盛極,長安城中不論官民貴賤,無不出遊賞燈,車馬喧闐,熱鬧之至。數百位文士一同賦詩,唯有他和蘇味道、郭利貞三人格外秀出。『誰家見月能閒坐,何處聞燈不看來』,看似平淡,卻實在道盡盛世之歡。」

「只是以他的高才,也受兄長崔湜連累而終於殞命,委實讓我覺得,長安不是什麼好的所在,而更像是……」他又笑了,「噬人的怪物。若有來生,我不願再來長安了。甚至連人身也可不要,海上一鷗,雲間一鶴,何者不可為!

「你若為海鷗,我和王郎就去海邊與你玩耍。不過,你大可放心,我們絕不會捉你回家。」我也笑。

我這是借用《列子》中的典故來取笑崔顥了。正說笑處,有人接口道:「崔司勛此話,真卿不敢認同。既然生逢盛世,我輩丈夫將身許國,輕生重氣,以報君恩,正是應有之義。」

來者四十餘歲,身材適中,眉眼清正,容儀端方,也穿了一身緋色袍服,正是顏真卿。

顏真卿和當世眾多書家都有往來,偶爾也會拜訪王維,我卻很少有機會見到。不過,我也不是很敢見他。我自幼習的就是顏體,本該親近這位「祖師爺」,但他的氣質簡直剛正得讓人害怕。我初與崔顥相見時,被崔顥認成失蹤的表妹,我急切之中寫了一些字,意欲證明我字體不同,並非他表妹,卻意外引起了好書成痴的顏真卿的注意:我寫的是顏體,當時——開元十七年——還不存在的顏體。這個意外令我一直微微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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