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第2页)

作者:满城疯语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作者有话要说:  

【梅曳凡·番外】

作者有话要说:  为了帮助完善理解,这里【插播梅曳凡的番外。对他不感兴趣的亲,可直接拉到页面最下方,点击下一章,直接阅读正文。】

我聪明一世,不成想却糊涂一时。

不过,人生不本就是一场博弈?

我捉住谭蜜,还有一线生机;我若失去她,就算我时时将几千条人命绑在身上,也不过只是死得晚一些罢了。

追逐谭蜜的途中,我意识到不对,立即调转马头就往回奔,但最终还是被岳卿安追了上来。

我的马先被箭射中,它嘶鸣狂啸着把我甩了下来。追兵离我百余米,我当机立断,从马身上迅速拽出了那两根箭矢,朝自己身上无关紧要的地方插了下去,然后在追兵离我很近的时候,佯装重伤无力,奄奄一息跌入湍急的河流……

岳卿安那么狡猾,我要骗过他,不用点苦肉计怎么行呢?

惟有让他相信,我命不久矣,他才不会把主要兵力放在搜捕我身上,结果,我成功了,他信了。

在他们这些所谓的忠义之士眼里,我是否死亡还是其次,他心里最为关心的还是金峰寨那几千条人命。现在他以为我死了,他自会专心致志地赶去安抚那些人的情绪。

河水很冷。

我身体的温热,一点点从受伤处流失。

我告诉自己,绝不能晕过去,因为那意味着功亏一篑。

我开始强迫自己回忆往事,我三十岁,而我的记忆却只有十五年……

我记不得我是怎么来到金峰寨的了,听田乔说,他是在一处悬崖下的小河边上捡到的我。当时,我下半身在水里,上半身在岸上,全身都是伤,估计连半条命都没剩下。本是昏迷不醒的,可是田乔说——我在他走近我的那一刻,突然睁开了眼睛。

因为他这段诉说,我心里认为,救了我的人,已经不能算是他,而该是我自己。难道不是吗?如果不是我那时睁开了眼睛,他甚至不会弯腰下来,探一探我是否还有鼻息。所以一直以来我对田乔的感激并不是很纯粹。

对于我坠崖以前的事情,我完全记不得了。我的记忆是从伤好以后开始的,田乔的妹妹田筝一直在照顾我。她比我大七岁,长得没有多美,但是笑起来很温柔。

那时候我大约十五、六岁,实在不懂得什么叫喜欢,我感到自己很依恋她,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很开心,她离开我的时间长了,我就会不安。

伤好以后,我成了金峰寨的一员。

那时候的金峰寨也只有二十来人,独据了一个土山头,偶尔去附近的官道上劫持过往的富人。田乔并不是一个好的匪首。在我看来,他太妇人之仁,而且不够狠,经常会放过一些跪地求饶的富商,害得寨里的兄弟时不时要饿肚子。

我听田筝说,他哥哥原本是个读书人,因为被人冤枉,不甘入狱服刑,才拿起刀逃窜了。这样的事情,在风雨飘摇的大珣并不鲜见。

朝廷腐败无能,根本不会花费太多精力,持续不断地去通缉每一个犯人。是以,田乔最终摆脱了追捕,但,他也再握不回笔。

从那以后,他的手上,就只剩下寒光粼粼的大刀。

田筝是个寡妇,身边有个儿子,小孩子随母姓,叫作田颂。田筝照顾我的时候,田颂经常都在一旁,咿咿呀呀地叫娘,一副天真无暇的样子。我并不讨厌这个孩子,因为但凡他出现,田筝便会同时出现。

三年后,我向田乔提出要娶田筝,可他拒绝了。我知道他是瞧不起我,我目不识丁,身上虽有些武功底子,但水平也只一般……她宁愿就这么养她妹妹一辈子,也不愿意让她嫁给我。

诚然,他的这次拒绝对我造成了很大影响,可是我并没有因此全然灰心。我开始在寨里的所有行动中都表现得一马当先,自己私下的时间里,则全部用来练剑,及学习读书写字。

两年时间,我蜕变成了完全不同的人。学识、武功、功绩,在金峰寨里,无人可与我匹敌。我想如果我这会儿,再向田乔提亲,她不会再拒绝我了吧。

可这个时候,田筝的病变重了。

她早年丧夫,忧思成疾,这场病因心而起,已经缠绵了数年,到我终于可以娶她的时候,她却已近弥留。

田筝死咽气的那天,我陪在她身边,她跟我说了句话,我至今记忆犹新。

她说:“曳凡,别恨。如果有一天……求你,至少放过田颂。”

我答应了她。

又过了五年,涂煜入寨了。

在他来之前,金峰寨已经在我的努力下,发展为千人以上的匪帮。那时,我在金峰寨也算是说一不二的存在。不过涂煜的出现,彻底改变了一点。

他很得田乔赏识,就连以前很崇拜我的田颂,也和他越走越近。纵然我依旧很自信,但是心中却很难不为此气氛。

涂煜很虚伪,戒备心也很重。

我塞女人给他,试图在他身边安上我的眼线。他开始直截了当的拒绝,到后来,竟干脆以自己口味特殊为由,推拒别人送他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