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页 (第1页)

作者:裴宁娘子/之年御墨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会的,不管生什么事,只要素贞妹妹愿意等我,就算是黄泉碧落,我也会找到素贞妹妹,娶她为妻。”

  李兆廷一脸坚定,全无长大后的油滑,便是天香听他说的这般信誓旦旦,都忍不住想要相信他,何况一直与李兆廷保持着同样心情的冯素贞。

  内心百感交集的天香,深深吸了一口气,狠狠闭了闭双眼,再睁开,眼里只剩决绝:“本宫以公主之身,命你牢记今日之言,若来年你忘记此誓,另娶他人,本宫就是追你到天涯海角,也要将你千刀万剐,绝不留情!”

  说过这辈子要与你断干净,就是要断干净!

今日之令,便当做送你婚的第一份贺礼。

  剩下的,我会慢慢补上,只求你,这辈子一定一定要幸福啊!

  第九章

  坐上李府马车回到李家,天香不耐烦一众人对自己众星捧月般的小心翼翼,而且有自己在场,李如良和冯少卿也聊得不自在,于是天香让冯素贞聊完后再找自己。

  在说到等冯素贞期间,自己就在李家随便逛逛时,天香眼尖的看到身形修长保养得当的李侍郎有一瞬僵硬,她心里立刻通透起来,不过想到李如良日后也无什么蹦跶的机会,李兆廷也算是对国忠心耿耿,于是体贴的表示,就在李家藏书看看书算了。

  冯素贞很惊讶天香的敏感,但她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含笑着表示将尽快去找天香陪她玩儿。

  天香似笑非笑的将客厅一群人看了一遍,才跟着婢子去藏书。

  想到重生后的目标,天香就算心里一万个懊恼,还是将目光放在了手上的《诗经》上。为什么会选《诗经》呢?天香就地而坐,随意翻开一页看到: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为什么?大概是因为前世的冯素贞的书房从未有过此本书,在自己不知她是女子时,书房里是治国经略、司法策论、历史地理,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可她是女子,全然不好风花雪月、男欢女爱。

  是不是因为娶了自己,当了一个万般不情愿的驸马,所以把自己的心锁死了,隔绝了一切再也不可能拥有的花前月下……

  天香想起自己为冯绍民动心后的那些日子。每一夜,都是在殷殷期盼中等着那风华绝代之人走进公主府,却又以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作为一天的终结。这样的日子,不停的重复着,可是只要她面带疏离的微笑出现在自己面前,自己就能将满腔的委屈不甘统统忘记,内心只有欣喜、只有快乐。

  看啊,自己就是这么容易满足,可却也从来没有想过,那人为何从始至终对自己冷漠如初?自己为了她,改变了暴躁的性格,改掉了朝三暮四的陋习,而且再也不随便出宫闯祸,那么,她到底为什么不愿亲近自己?

  在得知答案后,天香觉得全世界都在嘲笑自己,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原因,只是因为对方是女子,同自己一样的身份,却被迫穿着猩红的朝服,做着男子的事,还要每天面对来至公主的压力,多么荒唐可笑。

  “说起来,自己还差了她一个道歉。”

天香摩擦着书本上的字迹,双目有些失焦。

  一声书本落地的声响让天香警觉的站了起来,并出声问道:“谁在那儿?”

  话音刚落,一把带着森冷光影的剑到了天香面前。

  “是你。”

  “剑哥哥?”

天香不用看清来者面目,只感受剑气,就能知道对方是谁。

  剑尖因天香不假思索冒出的词,又往前去了半哩,“你怎么知道我?”

  天香有些气自己不过脑的行为,张了张嘴,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在对方剑气越来越冷的状况下,天香只能赌一把,她可不想就这么命丧剑下。

  “啊?你姓剑吗?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唔,百家姓有‘剑’这个姓呀?”

  一剑飘红略微收回了一点剑,斜长的双眼冰冷的看着天香,就像一条毒蛇,等待着时机捕获猎物。

  就算是前世第一次见面,天香也未被一剑飘红如此看过,不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天香小心的捏住剑尖,将其转移一边,装作懵懂无知的模样,说:“哥哥,你不要这样看着我好不好,我怕。”

  一剑飘红虽然武功已出师,但历练江湖时日较短,他看着面前小小的女孩,心里也觉得对方不会认识自己。带着一份不知从何而来的柔软,一剑飘红收起了剑,没有遵守门规——“见者,杀之”

,就这样轻易的放过了天香。

  不知门规的天香见一剑飘红收起了剑,松了一口气,同时又对见到的第二个有所亏欠之人产生了兴。

  “哥哥,你是姓剑吗?我以后都喊你剑哥哥好吗?”

天香努力忽视这个名字中带着的浓浓嘲笑意味,“活泼可爱”

的笑着面对冷若冰霜的杀手。

  一剑飘红本来是不想理会她,但他见着那软糯的小女孩,一直硬如石的心就会有碎痕出现,他抿了抿薄如纸的唇,低声说:“我不姓剑,我叫一剑飘红。”

  “一剑飘红?哇,好帅气的名字!

哥哥,那我喊你一哥哥?嗯,不好听……飘哥哥,红哥哥,飘红哥哥,一剑哥哥……哎呀,都不好听呢……”

天香故作苦恼的抱着自己的脸颊,等着一剑飘红主动说起。

  果然,一剑飘红在听到天香说了一串名字出来时,浓黑的眉就皱了起来,然后用毫无情感的声音说道:“剑哥哥……无所谓,反正不会再有见面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