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攀扯 (第1页)

作者:于中悦返回目录加入书签

验了十来号,胡公子已经顶不住了,但还是真有一个血可以相融的,虽然也不一定是胡公子的亲身儿子,但谁叫这个时候的人就信这个呢。

那个女子起的一手好名字,艺名叫做金莲,当年也是凭着这一双三寸金莲在江湖上混迹,甚至本朝的齐尚书还拿她的红绣鞋喝酒,说喝上去,如同琼浆一般醇厚,一时传为嘉谈,没的叫人恶心。

不过现在的金莲可是大变样了,因为梅病,脸上好些梅花斑的小疱疹,为了遮掩,她抹上了好些粉,看起来白得渗人。

她的儿子名叫狗儿,她也不知道她的父亲是谁,兴许是胡公子呢,就来试一试,没想到一查就查上了。

狗儿拉着金莲的手,看着身后的那些阿姨,问道:“娘,他们也是我的兄弟吗?”

金莲立刻啐道:“不是。”

这家产都是她的,那些人肯定都是来碰瓷的。

胡公子已经放血放的有些头晕了,摆手道:“不行了,不行了。”

司马少卿看着胡公子这惨白的脸,也不由一阵心疼,贾雨村却厉声道:“不能停,一刻也不能停,这是陛下吩咐的案子,一刻也怠慢不得,大夫说了,必须要皮肤破了的第一滴新血。”

“啊!”

胡公子头一昂,小手一摊,晕厥了过去。

司马少卿道:“这胡公子晕过去了,是不是先缓一缓?”

“好啊。”

贾雨村这一句让司马少卿稍微一放松,随机他的话就有点让人害怕了,“要是到时候因为办事不力,贾某要被槛送京师,还请司马大人和我走上一遭。”

司马少卿脑后飕飕的冷,喝命道:“接着验!

必须验!

这种十恶不赦的混蛋,能不验吗?来人呐,用冷水泼醒了以后,接着放血!”

那些衙役看着这躺在地上的胡公子,真感觉他如肉猪一样,可能还不如,因为宰猪用的是热水。

胡公子被泼醒之后,听闻还要划破皮肤,便求饶道:“我招了,我招了。”

贾雨村拍桌道:“这就对了。”

“这事是穆王爷指示我爹那么做的,我爹让我这么做的,那个文刺史也知道这事情,还有,还有。。。”

胡公子的眼前出现了幻影,又昏了过去。

贾雨村看着供状,拍桌道:“是谁叫他乱攀扯别人的!”

眼神已经出离愤怒了,让人看着害怕。

“司马大人,你觉得这供词能交上去吗?”

司马少卿摇头道:“不能。”

贾雨村丢下一句:“来日再审!”

便出门而去。

于此同时,贾雨村的书童富春找上了金莲,金莲以为是来找生意的,摇头道:“这里不方便。”

富春冷笑道:“我说你的祸事到头了。”

“啊?这是怎么个说法。”

“这胡公子犯了这样的事情,你儿子是他的骨肉,岂能不吃瓜落。”

“啊。我上了他们的当了。”

金莲立刻叉腰骂骂咧咧。

富春拿出一个玉扳指,“这玉扳指是胡节度的,你便说这孩子是胡节度的不就得了?那胡家为了香火,也不能不要不是?”